继2020年12月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《“蒙顶山茶”生产加工技术规程》、《蒙顶山茶第二部分:绿茶》和《蒙顶山茶第一部分:基本要求》后,11月8日,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公告(2021年第4号),批准发布了《蒙顶山茶第三部分:黄茶(GH/T1351—2021)》、《蒙顶山茶第四部分:红茶(GH/T1352—2021)》和《蒙顶山茶第五部分:花茶(GH/T1353—2021)》为供销合作行业标准。至此,“蒙顶山茶”系列行业标准全部公布完成,黄茶、红茶及花茶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
在各届区委区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下,2018年5月8日,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“蒙山茶”国家标准(修订)编制委员会,要求切实抓好《蒙山茶》国家标准修订和《蒙顶山茶》系列行业标准的申报、审定、颁布实施等各项工作。编委会赓即组织中国茶叶流通协会、四川农业大学、雅安蒙顶山茶产业技术研究院、国家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四川)、雅安市名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雅安市名山区茶业协会等单位进行联合编制,通过实地调研,特别是针对“蒙顶山茶”地理标志产品在种植创新、加工创新、品类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起草,历经三年时间之久,经过立项审批、征求意见、实物样评审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上报国家茶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最终发布实施。
该行业标准的制定对“蒙顶山茶”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其将填补茶类品种标准缺失,改变原《地理标志产品蒙山茶》国家标准在品种、品类和相关技术方面空白,为进一步规范茶叶生产加工,完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,提升“蒙顶山茶”产品质量,促进“蒙顶山茶”多样化、市场化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,也为“蒙顶山茶”品牌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技术保障。
来源: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信息贵在分享,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